部分适用性取代“一般拒付理由”:申请人须知(自2025年11月11日起生效)
自2025年11月11日起,英国内政部以名为“部分适宜性”(Part Suitability)的新框架取代了沿用已久的“一般拒签理由”。其核心原则不变:如果申请人未能满足适宜性规则,则申请可被拒绝,或现有许可可被取消。重要的实际变化在于,“部分适宜性”现在适用于几乎所有途径,包括基于人权的类别,例如附录FM、附录私人生活、附录成年受抚养亲属和附录定居家庭生活。如果根据“部分适宜性”做出的拒签决定违反了英国在《欧洲人权公约》(ECHR)下的义务,则各途径的具体规则规定了应采取的措施,但基本原则是,“部分适宜性”适用于2025年11月11日或之后作出的决定。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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